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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6章 第一次给了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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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动容又怎么样?上帝在造物之时就分了阴阳,女祸在补石捏人之时就分了男女,她为了他不惜孤掷青春十年,可是,这是她自己的选择,他除了同情就是怜悯,除此再无其它一丝任何情感,毕竟,一年女人十年青春不易,她从20岁到30岁,她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骜家。

    他望着她,定定地望着,眸子里的情绪波澜不兴,看不出丁点儿喜怒哀乐。

    食指卷曲,放到烟盒上轻轻一弹,弹出一支烟,俯头,将烟刁在了嘴里,棱角分明的五官瞬间染上痞痞的味道。

    划了火柴点燃香烟,坐在办公桌案后面吞云吐雾,很多时候,只要他在沉思某件事情,他就会把自己置身在一片云雾中,整个人被烟雾包裹,为他增添神秘的屏障,让别人无法洞察他的心思。

    凌云宵扬首望着他,他的侧颜看起来是那么俊帅,只是表情太冷酷,十年,他根本不曾正眼瞧过自己,多悲哀,可是,如果就让她这样离开,她真的不会甘心,所以,她灿笑着单手着地撑起身,摇摇欲坠地向他走过去,今儿,就是厚着脸皮,她要向他问过明白,今儿,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,也阻挡不了她讨债的决心,以前,她都怕他,只要他一个凌厉的眼神,她的心肝儿就会猛抽,猛颤,绝不敢再多说半句,但是,今天,她偏生不卖他的账,因为,她喝了酒,酒精燃烧着她的五脏六腑,麻醉着她的心肺,酒精为她壮了胆。

    十年前,为了他,她不惜自己作贱勾引骜天啸,其目的就是想进骜家的门,她深刻地知道,她是一贫民之女,家里一穷二白,地地道道的灰姑娘,骜政的家世是绝不允许娶她这样在风尘中打个滚的女人,再加上,他对她一向不怎么上心,所以,她更觉得没了希望,不过,为了追求心中的真爱,为了能让她爱上自己,她想近水楼台先得月,所以,她利用了卑鄙的手段进了骜家,虽然是骜天啸见不得光的情妇身份,不过,她不会在意,因为,她另有目的,她只是想与他生活一起,哪怕是隔着远过多的距离,只要每天能看着他就好,可叹,她凌云宵是一个多么痴情的女子。

    十年前,她刚入骜家,就在她正处兴奋之时,他就果断闪身京都入了部队,独闯京都不到两年就提干,后面自然是越混越大,五年前,在当上参谋长的回过探过一次亲,那天的春节也是下了太大的雪,她一个人亲自带着刘嫂去火车站迎接,没想人家是专程开了小车回来,让她扑了一个空,晚上,她与骜天啸在书房里缠绵的时候,他却不知道怎么就进来了,进来的时候,她正坐在骜天啸的大腿上,当时,她虽然很排斥,因为,他回来了,可是,骜天啸似乎非常热情,对她兴趣非常大,他强行索要,她也不能明显反抗,可是,她不知道那一刻他会进来,如果她有预知的本能,那天晚上,她肯定打死也不会让骜天啸碰自己,结果是他进来了,然后,那一刻,她清楚地看到了他英俊的脸孔黑得似锅底,印堂还呈现了三条黑线,转身就出去了。

    当晚,他就却匆匆离开,从此再也没有回来,等他再回来时,也就是在五年后,却是带着谷樱诺回来,他都不知道他能回来,她心里有多么高兴,她怀着激动的心想要与他诉说衷肠,诉尽这五年来的相思之苦,为了撑起骜家,她一个人撑得多辛苦,可是,他将谷樱带回来,带的还是他弟弟的女友,她躲在暗处一直偷窥着他的一举一动,每每看到他与谷樱诺形影不离,或者嬉皮笑脸*之时,她心里即嫉妒又悲愤,她只是一个微不足道,将骜政爱入腑肺的女人,不能怎么样,就只能悄悄把自己灌得烂醉,他可知道,他回来的这两月,她每天晚个都是烂醉如泥,当他当众宣布他与谷樱诺已经领了结婚证时,她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奔腾的内心,所以,她杀进了书房,将自己的心赤果果剖白在他面前。

    她走入云雾中,与他一起隐在暗处,从他手中抽过那半截香烟,放入唇边猛吸一,香烟明明那么苦,但,她却觉得是甜的,因为,烟头上布满了他的味道,淡淡的紫丁香味道,是想念已久的爱人的味道。

    吐了一口烟圈,她缓缓道:“难道我说了这么多,你就没丁点儿感觉?”

    你是一块木头,还是一团泥团。

    我为你浪费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十年,以前,你装着不知道,一味逃避,如今,我都捅破了这片纸,你还是无动于衷吗?

    他望着她,眼里没有任何的波光闪烁,沉寂如一汪死水。

    良久,极薄的唇轻掀:“凌姨,不好意思,承蒙你这么多年的厚爱,我这个人真的不值得你这样付出,如果是因为你才进的骜家,那么,你大可不必浪费青春再继续错下去。”

    语言往往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刃,男人开启的是薄薄的唇,却能轻松要了她的命!

    唇线一勾,露出的笑容比哭还难看。

    错付的感情,十年的付出不就是一段错付的感情,即然错了,她就要一错到底,她凌云宵是一个认死扣的女人。

    “我比你大不了几岁,你大可不必这样称呼我,这样的称呼,侮辱了我,也侮辱了你。”

    凌姨,这两个字像把冰冷的匕首切割着她心脏的每一寸,让她痛到无以复加。

    她只不过比他大几岁,她有那么老么?

    “你是我爸的女人,我自然要这样称呼你。”

    他的笑容也染上了毒,吸上半分就足够让她致命,她是一个痴情无比,为爱肝肠寸断的女人。

    明知道这是在她心中的一道伤,他偏偏要在她伤口上撒盐,不理她心口的疼痛,继续冷漠地开口:“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家,大可以离开。”

    “谁说我不喜欢这个家?”

    她愤怒地呐喊起来,情绪瞬间失去了控制,她就是要借酒装一次疯,她已经受够了。

    因为这个家里有你,所以,我不可能离去,就算是千年等一次见面的机会,她也甘之如饴。

    “骜政,你不要欺人太甚,难道你想逼死我么?”

    她望着他,眼眸里除了痴情,还有绝望,因为想着他,念着他,她才觉对世界是美好的,因为爱他,她不在乎一掷青春十年,即然都付出了十年,她不在乎付出的更多,哪怕耗上一辈子。

    “凌姨……你”

    骜政不想与她继续纠缠,毕竟,她也算为这个家倾尽了心力,至少,在他参军在外,父亲远去澳洲做生意后,她是一直把这个家维持着,父亲生意上遇到困难,许多时候,都是她出马帮忙摆平,她是一个灰姑娘没错,但,她的聪明才智却比一般的名门千金淑女更胜一筹,而他不愿意与她在一起只是非常简单的不喜欢而已,他的心中早在多年前就被另一个女人占据了,从此,再难入住她了,这种事,他没法子给她诉说,而且,也说不清,所以,他只能采取漠视的态度,当年,她能进骜家,当时的他都搞清楚是什么状况,直到她将张写满了诗句的手巾托人转给他,许多事情已经非常明了,她是父亲的妻子,虽说没有名份,他们也没办结婚证,可是,她已经入住了骜家,成了他的后母,他就必须得尊敬她。

    他对她只有尊敬,再无其它。

    怕与她呆久了说不清楚,骜政起身准备抽身离开,没想女人却伸出双臂拦住了他的去路。

    歪着头吸着烟,脸蛋鲜红如火,将最后一口香烟燃尽,丢掉烟蒂,女人一咬牙,玉指勾住了衬衫纽扣,狠狠一扯,水晶盘扣四处飞溅,溅落至地面再一颗又一颗跳开,衣衫从她颈间褪下,发上的玉钗甩落,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直泄而下,月光悄然从窗外射入,光华笼罩住了她,将她照成了一只明亮的茧,脖子上的汗毛根根都能看得清楚,雪白的玉容如一块遗世孤立的冷玉,如一只幽伤的美丽的折断翅膀的天鹅,一身光裸站在月光之下,曲线阿娜,她豁出去了,就算不要脸,她也要留住他,留住骜政离去的步伐,她不知道他这一走,自己又会等待多少年,她不能再用十年的青春等着一段无望的感情,所以,她厚着脸皮用自己的身子去赌,其实,许多答案自己心里是清楚的,骜政从不贪恋女色,自然不可能对她有所感应,只是不这样做,她不会就此甘心。

    屋子里很安静,静得连根针落地也以发出清脆的声响,静得似乎能听到彼此呼吸的声音,甚至彼此身体里搏动血液流动的声音。

    他望着她,只是望着她幽伤的脸,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然后,就在他闪神间,女人不顾羞耻猛扑了上来,伸出双臂死死圈住了他的脖子,红唇贴上他的脸颊,开始猛烈地亲着,下巴,喉结,最后绕到了他的薄唇上,拼命地吸着他的气息,这一刻,凌云宵是疯狂的,她已经失去理智了,为爱疯狂了。

    ‘啪’,一记狂恨的耳光毫不留情甩了过去,打得她眼冒金星,跌倒在地,可是,她不甘心,眼眶一红,咬紧牙关,像一负伤的野兽从地面上撑起,从后死死搂住了他强壮的腰杆,不准他离开,她怕,她不想再过没有他的空虚十年,她已经三十了,她不想再苦苦地枯等十年。

    脸上的红印无声宣誓着男人的怒气,她被他打了,他从不打女人,可是,今晚却对她动了手,她不在乎,只要能留住他。

    颤抖着身子,将头贴在他的背心,听着他强稳有力的心跳。

    “政,不要……这样对我,我……对你是真心的,为……了你,我可以去死,真的……。”

    由于怕失去,她语无伦次,不要尊严,不要人格,放低身段,苦苦哀求着铁石心肠的男人。

    “政,不要走,不要离开我,我爱你……真的好爱……我过得好苦,你知不知道?”

    她爱骜天啸,却不得不呆在他的身边。

    因为,她已经选择了这条不归路,她希望着有朝一日,骜政能看破所有,想通一切,用斩新的眼光来看待她,看等她对他的这段感情,单纯不含一丝杂质的情感。

    “政,我知道你嫌我……嫌我比你长两岁……嫌我被你爸爸碰过……”

    泪水一滴一滴从她眼眶里滚出,她用身体勾引骜天啸是为了他啊!她在骜家苦苦撑了十年,也是为了他,她日日夜夜操持着骜家家务也都是为了他,为了能与他有一段美好的未来,然而,她不知道的是,在她用身体勾引骜天啸的时候,她与他之间就已经没有了未来,因为,骜政是一个出了名的孝子,这辈子,他绝不可能做出伤害父亲的事出来,再说,他对她根本没有感情,这才是最最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我很脏,我是一个坏女人,我不该勾引你爸爸,可是,那时的我不过才二十岁,我什么也不懂,十年的孤独与苦等难道还不足弥被我曾经的过错么?政,我求你,别这样冷漠地拒绝我,推开我,如果你接受了我,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。”

    她会以他为天,她会以他的意愿为意愿,会将他捧在掌心里,一生当宝贝来呵护。

    闭了闭眼眸,男人扳开了紧紧地扣在他腰间的指节,一根一根残忍地剥开,他不想再与她这样子缠下去,本身就没有那个必要,为了躲她,他已经整整离家了十年。

    剥开了她葱姜似的玉指,他绝情地大步迈向了门边,凌云宵追至了门口,抚住门框,望着他离去的冷漠无情背影,泪水充斥着眼眶,她死死咬住了红唇,才能阻此自己眼泪不会凶猛往下淌落。

    风呼呼吹拂过她玉白的身子,她没有再追出去,毕竟,她全身没有一件衣物,毕竟,她凌云宵再怎么不济也是要脸面的人物。

    整个人倚在了墙壁上,玉白的身体沿着墙缓缓滑坐到地面,地板上的冰凉浸着她火热的身子,她一颗火热的一心也一寸寸冷下去,地板很冷,却不及她心冷的千万分之一。

    “骜煌,我恨你!”

    恨因爱而生,没有爱那来的恨,只是只是恨他的无情与冷漠,却仍然还是爱他入骨髓。

    凌云宵的悲伤隐没在黑夜中,窗外绽放的一枝红梅不知何时伸进来,绽放的妖娆身姿在无声嘲笑着她的破败,只是,世间男人与女人痴情本身并无过错,痴情不是一种罪过,所以,在暗夜,她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情绪,哭得声音发哑,喉咙发干,仍然还是无法走出他给她带来的伤悲与痛苦。

    凌云宵是一个悲情的女人,她的伤,她的痛,除了天知地知以外,还有一个人知道,那就是一直隐在角落里的女人。

    骜政走后,她洗了澡就休息了,可是,不知为何,翻来覆去睡不着,最后,她干脆起床抽了一支烟,没想就听到了屋外传来了窃窃私语的声音,由于夜太静了,嘤嘤的哭泣声就变得犹为清晰,她不知是怎么回事,便打开了门,等她走上三楼时,那哭声在耳朵边放大,越来越清晰,然后,她就看到书房打开的声音,紧接着,男人狂狷高大的身形昂首阔步地离开,飞快消失在了夜色中,头也不回,好似身后有什么鬼神一般。

    再然后,她看到了追出书房的女人,女人只追到了门口就停下了脚步,伤心抽泣着,起初,她还没发现她没穿衣服,后来才透过月光看清,她是一丝不挂的,丁咚,这是什么情况,大半夜的,骜政如躲瘟神一般逃开,而女人伤心哭泣,还没穿衣服。

    “骜政,我恨你。”

    带着某种幽怨的话语随风袭入她的耳朵,她总算明白了,原来骜政与凌云宵是这种关系,凌云宵这女人还不是一般的贱。

    她退回至自己的房间久久不能入睡,脑子里总是浮现着一幕,呈现着男人冷漠无情离开的挺拔身姿。

    清冷的月辉落照在青花瓷瓶上,蓝色的兰花更加灿烂夺目,她伸手抱过青花瓷瓶,玉指沿着兰花的轮廓描画,幽幽地叹息着:“骜煌,还是你最干净了,你哥比不上你一根儿手指头。”

    居然与后母有染,不过,当时,她只看到他从书房里愤怒走出,面色冷沉,而凌云宵是哭着追出来的,难道说是凌云宵刻意去骚扰他,总之,他们之间的关系没那么单纯。

    她觉得骜政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太危险了,城俯那么深,她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,这样一个令人看不透的男人究竟在逐摸什么呢?

    凭他的直觉,感觉他身上有许多的谜团,至今,许多的东西细细回想,他为什么要让自己恢复记忆,这样对他有什么好处,仅仅只是因为不想让奶奶知道骜煌逝世多年伤心吗?

    在她看来,绝非那样简单,她觉得骜政是一个极期危险却有满身是迷的男人。

    “煌,放心,我会为你报仇的。”

    哪怕是拼掉她那条命,她也会想办法揪住谋害骜煌的凶手。

    第二天,天刚见亮,她就一个人晃悠出了门,她没给任何人打招呼,反正,在骜老夫人眼里,她就是个红颜祸水,家里也没其他的主人,公公远在澳洲做生意,凌云宵算不得骜家人,从身份上讲,她自己的地位都比她高,毕竟,她是情份,而她目前的身份是骜家真正意义上的媳妇儿。

    去街上晃悠了大半天,这才去了官方派出所,进去时,一屋子的警察全都在忙碌。

    她望着这儿的一草一木,对往昔的依恋油然而生,毕竟,她曾在这儿办过一年的公。

    视线落到了办公室门口的那株杜鹃花树上,杜鹃花还没开,树枝头积满了薄薄的瑞雪。

    “喂,姑娘,别去碰它,就让积雪呆在枝头,很漂亮的。”

    回首,就看到了忙忙碌碌从身边经过的一名警察冲着她盈盈直笑,还叮嘱着她,男人面孔很生,乍一看几乎没一个认识的了,五年毕竟不是一段短暂的岁月,足可以旧貌换新颜。

    “喂,姑娘,你有事儿吗?”

    一名警察询问。

    “呃!”勒个,她来这儿要找谁,思了片刻,终于想到了一个名字。

    “我找薄唇,他……在吗?”也不知道薄唇那娃调走没有。

    “噢,你是薄唇哥的女朋友啊?”几名警察恍然大悟,笑得极其暖昧,把她迎进了屋子,热情地将她推进了大厅隔壁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“他在里面,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,勒个……”

    她不是薄唇的女朋友啊,她只是薄唇曾经的女上司而已。

    “喂,找谁?”

    身姿威武,长得高高壮壮的年轻小伙,正拿着水杯在热水器里接水,见有人进来,拧眉轻问。

    “薄……薄唇。”

    男人扬首,在看到眼前熟悉的女人时,一时间反应过来,紧急着,就大笑着放下水杯向她直奔而来,张开双臂搂住了她,把她搂得很紧。

    她们曾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,曾经生死与共,纯纯的铁哥们儿那种友谊。

    “谷姐……我好想你啊!”

    “你一消失就是整整五年,五年啊!你说你有多狠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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